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2014年11月9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dmin2022-10-01  29

问题 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2014年11月9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选项 A、自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B、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C、自2014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9日
D、自2014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9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i0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