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青山区进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该区某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选区公布了2 600人的选民名单。该选区居民甲因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甲的亲属在选民名单中发现了甲的名字。选举日,该选区共有1200人参加了投票。在投票过程中,乙接受了另外5名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选

admin2018-05-30  45

问题 某市青山区进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该区某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选区公布了2 600人的选民名单。该选区居民甲因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甲的亲属在选民名单中发现了甲的名字。选举日,该选区共有1200人参加了投票。在投票过程中,乙接受了另外5名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宣布丙以1150张选票当选人大代表。
    请结合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指出本次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甲被列人选民名单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根据《选举法》规定,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可以不被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是年满18周岁且能行使选举权的公民的权利,甲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该被列人选民名单。 (2)乙接受5名其他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3)选举委员会确认丙在本次选举中当选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该选区共有选民2 600人,只有1200人参选,没有过半数,选举无效,丙不能当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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