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案例分析第三大题,第79~82题)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

admin2011-08-29  27

问题 (2010年案例分析第三大题,第79~82题)2008年5月,名牌大学研究生孙某与北京乙公司总经理口头约定:孙某当年硕士毕业并拿到学位证后到公司工作,月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津贴等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另行计算;公司为孙某解决北京户口,孙某5年内不得辞职,否则每少工作一年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孙某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则赔偿乙公司10万元。同年8月1日,孙某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到公司正式工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l一日,孙某以工作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之后立即到另一家与乙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丙公司从事相同业务。乙公司拒绝为孙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同时要求孙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和服务未满5年违约金,孙某不支付乙公司要求的赔偿,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
乙公司因未与孙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间为(     )。(2010年案例分析第80题)

选项 A、11个月
B、12个月
C、14个月
D、17个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制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8月1日,孙某到公司正式工作,2009年11月1日辞职,已经超过1年,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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