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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电子邮件订货,该电子邮件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问、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l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电子邮件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l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电子邮件订货,该电子邮件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问、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l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电子邮件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l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
admin
2018-09-12
33
问题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电子邮件订货,该电子邮件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问、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l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电子邮件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l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同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选项
答案
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合同履行中权利人撤销权的时效,根据《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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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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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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