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2002/2/39)

admin2021-01-02  30

问题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2002/2/39)

选项 A、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B、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D、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C、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罪8年、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发现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

答案A,B,C

解析 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先写公式,然后计算科刑期间。
(1)发现漏罪
(先并后减):A并L-n(第70条),结果为继续执行的刑期。
(2)发现新罪(先减后并)
(A-n)并X(第71条),结果为继续执行的刑期。
(3)多罪并罚(先处理漏罪再处理新罪):
①多个漏罪:A并(L1并L2)-n;
②多个新罪(A-n)并(X1并X2);
③既有漏罪又有新罪(A并L-n)并X。
A选项,发现新罪,先减后并。继续执行的刑期为(18-8)并5,本选项所说并罚方式错误。
B选项,发现漏罪,先并后减。继续执行的刑期为20并5-2,实际执行刑期为20-2,不会超过20年。
C选项。发现新罪,先减后并。继续执行的刑期为(20-2)并5,实际执行的刑期为(20-2)并5+2,可以超过20年最高达22年,只不过实际执行的C罪的刑罚最高只能是2年而已,而非实际不可能执行。
D选项,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有数个漏罪,先将数个漏罪并罚。继续执行的刑期为18并(5并7)-5,应在18年至20年内决定刑罚,再扣除已经执行的5年,即为继续执行的刑罚。并罚时“数刑中的最高刑期”(注意:选项中问的是“数刑中的最高刑期”,而不是“总和刑”)是18年。本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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