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法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不正确的是:

admin2009-03-19  24

问题 下列对于法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并影响司法程序
B、法律对于人权的保护,主要还是表现为国内法的保护
C、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D、由于法律是上层建筑,法律对于经济的作用只能是被动的,其并不能主动地发挥作用

答案8

解析 ABC项分别阐述了法与宗教、法与人权、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正确的表述。对于A项,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表达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在宗教作为国教和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对于B项,这是人权的法律保护实践的表现,虽然现在人权问题已经大规模进入了国际法领域,但改变不了国内法的主要地位。对于C项,道德对人的要求较高,法律倾向于将较低的道德义务转为法律义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几成通说。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不是只能被动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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