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admin
2016-06-26
16
问题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B、甲公司向B银行借款,以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权设定质押
C、丙公司向C银行借款,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D、甲公司向D银行借款,丁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与财产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
(2)选项B: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财产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3)选项C: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
(4)选项D: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Pq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有如下情况:甲死亡,吴波为继承人;乙因吸毒,耗尽其家财;丙在执行合伙业务时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住所地的规定是()。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四位股东A公司,B公司、张某和D研究所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A公司以厂房和机器设备出资180万元,B公司以货币出资60万元,张某以货币出资30万元,D研究所以专利技术出资3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共有3位董事,A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此时,甲企业起诉乙企业、要求乙企业偿还200万元欠款的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受理该债务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
正式申请办理公司注册之前,应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有关规定,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同时经营证券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资企业职上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下列关于工会会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可执行文件的扩展名包括()
一患者有牙龈出血症状。用药物牙膏认真刷牙几天后不见好,此时应如何处理
三轴试验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又称在险价值、风险报酬的是()。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服装厂原计划生产女装比男装多1230件,但根据客户要求,最终把生产80件男装的计划改为生产女装。实际生产出来的女装数量是男装数量的5倍还多110件。请问该厂实际生产男装、女装各多少件?()
冯.诺依曼结构的计算机的基本原理是______原理。
A、 B、 C、 B问题在陈述句后面附加了“right?”,以确认前面叙述的内容。问的是他是不是很愿意去伦敦的分社,(B)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因此是最合适的答案。(A)与题意不符,(C)使用了与branch发音相近的be
Inordertomaketheearthabetterplaceforustolivein,weshouldtryourbesttoperpetuateallspecies.
AstudybyDr.DavidLewisfromTheUniversityofSussex,whocoinedtheterm"roadrage,"foundthatmotoristsfaceahidden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