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
admin
2017-08-18
25
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什么的规定?其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O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洪某是独资企业老板,因欠他人巨额合同债务,私自将免税购买的两辆进口轿车以市场价160万充抵债务。洪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行为中不能委托代理的有()。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
甲、乙、丙是同胞兄弟姐妹,三人共有从其父母处继承的房屋一处,该房在其父母生前以甲、乙、丙为共有人出租给丁,租期20年。后来父母去世,三人约定,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等租期届满收回房屋,然后再协商分割办法。租期即将届满时,丁找到甲并背着其他共有人与甲签订了房屋
债权不同于物权,债权属于()。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应当在撤销缓刑的基础上,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张某和李某合谋盗窃一仓库,由张某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张某将钥匙交给李某以后,约定当晚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张某因害怕事发后受处罚,未到仓库门口与李某会合。李某遂自己实施盗窃行为,窃得总价值1万元的货物,销赃时,张某分文未要。对于张某的行为定性准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款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l万多元。对此,下列表
随机试题
症见神思恍惚,魂梦颠倒,心悸易惊,善悲欲哭,肢体困乏,饮食锐减,言语无序,舌淡,苔薄白,脉沉细无力,辨证为
依据《食品卫生法》,不属于食品范畴的是
属于女性生殖腺的是
关于肾小管的功能,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在实际工作中常测试腋窝、口腔或直肠的温度代表体温,这三处温度由高至低的排列顺序为
设备运杂费包括( )
设计招标开标时,应由( )说明设计方案构思。
根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应税车辆中,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的有()。
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以未税液体盐连续加工固体盐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