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
admin
2017-08-18
29
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问:
该条法律是关于什么的规定?其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O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镇捕鱼专业户甲有2吨鱼要卖。因甲的妻子生病住院需要他照顾,正巧其邻居乙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物,甲便与乙约定,由乙顺便将鱼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乙作为报酬。乙拉着鱼驶往鱼市,在离鱼市还有50余里时,迎面突然开来一辆大货车将拖拉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上海富商高强病重,找其律师留下一份遗嘱。将自己遗产中的20万元存款赠给其深圳的同窗好友周刚,另外将30万元存款交由其妹高丽(居于北京)继承,其余的不动产及动产由其妻子沈琴、儿子高小杰、女儿高小红平分。1997年6月5日高强病故。他指定的律师立即把高强的死讯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对于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该物权变动自()时生效。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被保险人甲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乙则认为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在此情形下应()。
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宣告失踪的条件之一是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超过()年。
甲向乙借款1万元,后加乙多次要求甲还款,并说要到法院起诉甲。甲无力偿还,便携带刀具到乙的住处,用刀逼乙将借条交出后,担心乙报案,便将乙杀害。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下列事故类型中,属于建筑业最常发生事故类型的有()。
设A,B,C均为力n方阵,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急性血源性骨髓炎,诊断明确后应慢性血源性骨髓炎有大块死骨,包壳形成不完整应
糖尿病患者尿量增多的原因是
患儿,2岁,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体温39℃,因全身抽搐就诊。为明确抽搐原因,在收集患儿健康史时,应重点询问()。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是
声波遇到下列哪种形状的界面会产生声聚焦现象?(2003,3)(2004,4)(2005,2)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的转让收入应计人( )科目。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ThereareseveralwaysinwhichAmericandiningcustomsaredifferentfromthoseinotherpartsoftheworld.Aguestinvited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