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通过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dmin2021-12-01  51

问题 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通过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A、1%
B、3%
C、5%
D、10%

答案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LE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