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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09
19
问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类推解释
C、《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答案
B,C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用语进行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于该用语可能涉及的范围之内的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同类事物间的类比将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这种解释超出了刑法用语本身可能具有的含义,明显超出了一般理性人的预测可能性,这种解释方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修正案(九)》将盗窃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尸体”与“骨灰”是并列关系,“尸体”指的是人的躯体,“骨灰”是指躯体燃烧后的灰烬,两者含义的范周完全不能等同,因此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属于刑法禁止的类推解释,A选项错误。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虽然破坏大型拖拉机也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害结果,但“汽车”一词的含义并不包含大型拖拉机,因此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B选项正确。
究竟属于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在法硕考试中请考生们无需深究。当然解释,是指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即法律规定更为严重的情形都不为罪时,较轻的情形当然不认为是犯罪。因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而毒品犯罪中的再犯仅是从重处罚,因此相比较于毒品犯罪中的再犯制度,累犯属于更加严重的量刑情节。既然刑法明确规定累犯制度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毒品再犯制度也不能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C选项正确。
但需要提醒的是:在适用当然解释的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方法时,要注意该方法仅具有逻辑合理性,并不意味着结论当然合理,因为很有可能解释出来的结论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不能简单地以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为由就认定为犯罪。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解释法律与制定法律是不同层次的活动,即使是立法机关在解释法律的时候也必须立足于刑法的规定,不能创设新的规定。换句话说,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D选项错误。
需注意:有的辅导材料认为2015年非法学第7题的答案证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2015年非法学第7题:“甲17周岁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官方答案是“再犯”,但在2016年版考试分析对2015年试题的解析中明确说明本题是指一般再犯,并且与毒品犯罪的再犯进行了区分。毒品犯罪的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罚,又实施毒品犯罪的,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本题属于一般意义的再犯,所以本题并不能说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不过这个问题不是考试大纲的范围,所以不必纠结,笔者设计本题的目的主要在于使考生理解当然解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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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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