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单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后执行的“2年9个月零25天”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单某对没收财产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以,应向谁提出?
单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后执行的“2年9个月零25天”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单某对没收财产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以,应向谁提出?
admin
2008-12-16
26
问题
单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后执行的“2年9个月零25天”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单某对没收财产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以,应向谁提出?
选项
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依照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作出该生效判决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错误没收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已经灭失,应给付相应赔偿金。如果财产已经拍卖,应给付拍卖所得价款。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该案“没收财产”的生效判决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所以单某应向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E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岳某将信用卡交丁某保管时,丁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关于丁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如果丁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关于丁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甲受国有公司委派,到该公司控股的A公司任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系A公司财务部主管,在甲的策划下,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A公司的财物50万元,甲分得35万元,乙分得l5万元,后来,甲在其配偶的规劝和陪同下,向司法机关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 )案件不得实行书面审理。
甲因经商手头缺乏流动资金10万元,遂向在某国有企业任经理的朋友乙说:自己妻子患重病急需钱治疗,需借钱10万元,要求其帮忙。于是乙从企业的流动资金中拿出10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如数归还,乙将钱归账。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张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在其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以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张某认为,自己仅仅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并不构成受贿行为。在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件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溯时效期限,对此应当做出何种处理?()
下列关于法的概念与特钲的表述,错误的是()。(2008年多项选择第41题)
国际货物买卖是指()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公司员工甲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了伤残等级。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公司考虑到甲是为工作而负伤,报销了其全部医疗费。甲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得到了治疗和疗养,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A省甲公司拟于2008年向欧盟出口钨粉80吨,2007年8月6日,甲公司向A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钨粉出口许可证,被告知钨产品出口配额由A省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集中分配,甲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申请钨粉出口许可证材料。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人
随机试题
钩体病的主要传染源和储存宿主是________和________。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来源是()
下列关于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的说法,正确的是()。
横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中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
对于一个特定的经济系统而言,投入的资金,花费的成本和获取的收益,都可以看成是货币形式体现的资金流出或()。
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在潜在需求情况下,市场营销管理的任务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
It’swidelyagreedthatgirlsgenerallystarttalkingearlierthanboys,andusemorecomplexvocabulary.Whenthey(1)______sch
Ayoungpeople’smagazineispreparingaspecialissueonthesubjectofhealth.Writeanarticleforthisissueofthemagazi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