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并将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药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

admin2013-08-14  22

问题 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并将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药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女儿的500元医药费,并要求承担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要求。问:
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刘卓、张山承担侵权责任,其抗辩事由不成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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