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2004年4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份购买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 甲公司即以两部汽
[案情] 2004年4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份购买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 甲公司即以两部汽
admin
2013-06-09
61
问题
[案情]
2004年4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份购买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
甲公司即以两部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这两部汽车只值20万元,应甲公司的请求,丙公司、丁公司及戊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甲公司于4月28日取得50万元贷款后,即将该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了乙公司。
乙公司于4月30日收到50万元贷款,即抓紧组织货源,并于5月8日与汽车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汽车运输公司再转由铁路局快车发运。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5月8日只发运了3500箱,剩下的1500箱直到5月18日才发运。甲公司于5月13日收到第一批3500箱果脯后,经过验收,发现果脯湿度较大,其他方面的质量还可以,遂电报告知乙公司:一是要求降价20%,二是催告剩余的1500箱果脯按时运到。乙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告知甲公司不同意降价,并说明5000箱果脯已同时交汽车运输公司运送甲公司的情况。
5月18日通过慢车发送给甲公司的1500箱果脯,途中恰遇铁路塌方,5月31日才运抵收货站。甲公司鉴于该1500箱果脯迟延到达并已全部发生霉变,拒绝收货。该1500箱果脯全部毁损。
甲公司已收到的3500箱果脯销售情况不好,大部分都积压在仓库中。除了向银行偿还10万元贷款外,其余部分一直拖延未还。
[问题]
选项
答案
应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本案共有50万元贷款,已还10万元,另有抵押物两辆汽车价值20万元,三个担保人还应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解析
对于第一个问题,根据《担保法》第28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在甲公司向银行偿付10万元的贷款后,丙公司、丁公司与戊公司对银行的债权,应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C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有()。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 )。
按照违法行为具体性质、危害程度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不同,违法可分为( )。
反补贴调查原则上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亦有限制。
200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4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1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1月,工商局又作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电子监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方式侦查,属于()。
个体经营者王某在未取得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出售熟肉制品,由于该熟肉制品未经行政部门的检验鉴定,且其将隔了4天的熟食制品出售给附近居民,造成十余人不同程度的中毒。县卫生局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王某处以罚款,并将无照经营的情况通报给了县工商局。请回答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孙甲和孙乙应当在几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001年1月,我国甲公司以CIF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化工原料,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因船舶内淡水管道漏水致使部分化工原料被水浸泡受损。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应当就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投保的是()。
随机试题
顺磁性对比剂浓度低时,对质子弛豫时间的影响为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下列灭火器的巡查周期正确的有()。
由2至4人组成,每人担任不同声部的演唱形式,不可能的是()。
教学中应提倡鼓励的原则,所有的表扬都能够激发学生信心,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以上。
和谐无论是从其词源意义来看,还是从其哲学本体论上看,都是多样性的统一和对立要素的有机结合。根据以上定义,不属于和谐哲学意蕴的表述是()。
若=()
WhenrecruitingatBritishuniversities,PricewaterhouseCoopers,oneoftheBigFourauditingfirmswithitsheadquartersinthe
IfIgettheresult,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今晚就给你打电话告诉你).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