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了牟取暴利,制造假药3吨,但库存在仓库中尚未投入市场,若该批假药价值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为了牟取暴利,制造假药3吨,但库存在仓库中尚未投入市场,若该批假药价值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dmin
2015-09-11
20
问题
甲为了牟取暴利,制造假药3吨,但库存在仓库中尚未投入市场,若该批假药价值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生产假药罪
B、生产劣药罪
C、生产伪劣产品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不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构成犯罪。本题中,虽然甲未将生产的假药投放市场还只是处于储存状态,但已构成构成生产假药罪。故A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C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试卷一第50题)
何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34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与第三人田某。如果何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何某得主张的权利有:()
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对于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下列有关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甲、乙均是美国人,甲长期在中国某公司工作,并且在中国有固定的居住地,乙在法国临时工作和生活。在2002年夏天,乙应甲之邀请前来中国旅游,期间二人因为驾车不慎,将一中国人丙撞伤,丙遂在中国法院起诉甲、乙。此时甲仍在中国工作生活,而乙回到了法国。同时,甲、乙在
有关冲突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之前,当事人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作了记录并由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以下对罗马法中法人制度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下列哪些情形,应对法官予以辞退?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
随机试题
实物产量的加总方法有()
《难经经释》说:“邪扶生气而来,虽进而易退”,是指
铁路扶壁式挡土墙的土压力计算,当第二破裂面不能形成时,可用()作为假想墙背进行计算。
对于资金时间价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银行对伪造的票据虽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但未能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者收款人仍应负付款责任。()
在三部门经济中,IS曲线的特征是()。
“二战”后,“美国统治当局似乎找到了一种途径,把‘遏制’共产主义的计谋与制造商、出口商的热情融为一体,一箭双雕,成了真正的受益者。”这项“一箭双雕”的举措是()。
汉语中的“价”和“值”二字与金银财宝等常被人们联系起来,而这两字的偏旁都是“人”,示意价值在“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透过商品交换的物与物的关系,揭示了商品价值的科学内涵,其主要观点有()。
下列生活常识,不正确的是:
将7个人分成三组,一组3个人,另两组2人,不同的分组数为a,则甲、乙分到同一组的概率为p,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