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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dmin
2022-05-13
16
问题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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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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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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