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地发生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为一名24岁的女青年,在由本案提起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某地发生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为一名24岁的女青年,在由本案提起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admin
2009-03-10
17
问题
某地发生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为一名24岁的女青年,在由本案提起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选项
A、有权就自己在犯罪侵害中受到的物质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有权出庭作证,向司法机关提供证人证言
D、有权就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提出上诉
答案
A,B,D
解析
被害人与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相互并列的两类诉讼参与人,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有关案件的言辞证据是被害人陈述,不属于证人证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6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两年多,对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及组织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有:()
王某与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共伺出资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屋,其中王某出资70%,李某出资30%,未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王某想精装修房屋,李某不同意,王某坚持,李某提出分手,并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陈某。某日刮大风,王某忘记关窗,窗玻璃刮碎坠落砸伤张
周某和崔某成立一家从事食品加工的有限合伙企业,周某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周某和崔某都打算向合伙企业销售食品原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侵犯原告乙的名誉,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判定由被告甲公司登报向原告乙赔礼道歉,该判决已生效,但被告拒绝赔礼道歉,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则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77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些选项关于共同海损的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委托乙行纪行为公司出售一套闲置设备,甲公司定价10万元,乙行纪行以9.9万元的价格将设备卖给丙公司,乙行纪行向甲公司补足了1000元的差额。回答以下小题:如果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了设备后,丙公司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
随机试题
小白菜在准备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对我国财税制度里税收优惠制度很感兴趣但又不是很熟悉,跟吴老师请教,老师给出的如下答复中,正确的是:
BNS实现域名与IP地址的转换具体是出分布在各地的_______实现的。
A.枕骨B.颏骨C.骶骨D.臀部E.肩胛骨臀先露的指示点是
A.复合先露B.脐带先露C.脐带脱垂D.脐带缠绕E.帆状胎盘胎膜已破,脐带脱出于宫颈口外或阴道口外,诊断为()
进度控制子系统的基本功能有()。
在我国,()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
某学校违规向学生每人收取晚自习补课费1000元,共计50万元。部分家长向教育局举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由于当时社会的混乱和经济的不景气,住在浔阳柴桑的陶渊明,和一般衰乱时代的乡下读书人一样,生活得非常______。从陶渊明弃官到他逝世,都在乡下种田,虽然偶得朋友的,也有挨饿乞食的时候。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CommunicationsRevolutionCyberspace,datasuperhighway,multi-media—forthosewhohaveseenthefuture,thelinkingofcomp
A、Byreducingthebloodpressure.B、Bymakingthebrainactive.C、Byreducingtensioncausedbywork.D、Byimprovingtheaware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