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9-07-23  27

问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
B、《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
C、《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
D、《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

答案A

解析 《中华民国民法》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而不是总则、物权、债、亲属和继承。注意:《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可见,A项表述错误,选A项。《中华民国民法》体现了“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民法价值的基本方面摈弃个人主义,注重社会的公共利益。可见,B项表述正确。《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可见,C项表述正确。《中华民国民法》采用德国民法典的法典编纂方式,将体例结构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可见,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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