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admin
2019-08-28
29
问题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8年3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11年2月,A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11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12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公司最初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的不合法之处是:临时股东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根据《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3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间房屋,约定轮流使用,但对房屋的相关债权债务没有约定。在甲居住期间,房檐一角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物权基本原则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某公司作为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涉及该公司财产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破产企业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
随机试题
Everyonehasgottwopersonalities—theonethatisshowntotheworldandtheotherthatissecretandreal.Youdon’tshowyour
下列哪项不是处方书写时应当符合的规则
男,60岁,夜间突发右肢体活动障碍,语言不利。查体:血压170/95mmHg,发病前2周曾有“TIA”发作3次。除外出血性脑血管病,应首选
拟建项目进行投资估算时应该采用()。
可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需要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是()。
背景某新建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F,A施工单位承担跑道施工项目。该机场基层设计为水泥稳定碎石结构层,规范要求基层施工必须采用摊铺机作业,并尽可能消除纵向施工缝。为此,A施工单位拟租赁一台最大摊铺幅宽10m的摊铺机完成基层项目,该机摊铺作业与返回下幅作业起点的
保证合同不能为()。
在一次工作总结大会上。张局长点名表扬了你,而和你同期入职的同事李峰却没有得到表扬,会上他突然对你说身体有点不舒服。要离开会场。此时你会怎么说?请现场模拟。
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为代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它与中央银行的关系又有什么不同?
按操作系统的分类,UNIX操作系统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