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14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4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万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4年12月28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

admin2016-08-08  36

问题 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14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4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万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4年12月28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4年12月28日,方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万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允价格为6元/股;2015年3月份因拥有股票而分得股息5000元;2015年4月份,方先生转让所有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45万元,同月转让其他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30万元,在境外未缴税款;2015年12月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万元。此外,方先生还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5万元,方先生将其中的5万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方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20000
B、21000
C、25000
D、29625

答案B

解析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方先生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0×(1-20%)-50000]×40%-7000=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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