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著作权的作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关于著作权的作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dmin
2018-08-09
34
问题
关于著作权的作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选项
A、著作权的主体就是作品的作者
B、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C、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D、作者的署名权不可以转让
答案
A
解析
著作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原则上属于作者,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公民或单位。著作权里的财产性权利可以转让、继承,而受让人、继承人并非作者,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2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
(2011年真题)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甲()。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年8月20日赵志获悉,1997年5月赵志家邻居孩子结婚
关于代位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甲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乙的人身伤害,则乙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13年真题)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2004年5月17日,胡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胡某。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名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
适用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属于下列何种犯罪构成()
随机试题
点火过早会使_______。
下列呼吸衰竭病人气管切开后的注意事项中,哪些是错误的()
嘉欣资产评估事务所与某公司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对公司某生产线进行价值评估。已知该生产线额定生产能力为1000个/月,已使用三年,目前状态良好,观察估计其实体性贬值为15%,在生产技术方面,此生产线为目前国内先进水平。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只能运行在7
期货市场具有规避风险的功能,这主要是因为( )。
对于追求()的企业来说,其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企业与员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流通合格率RTY旨在提高企业的()能力。
如图甲表示突触的亚显微结构a、d分别表示两个神经元的局部。下列与此相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3,2,4,5,16,()
Maybeunemploymentisn’tsobadafterall.Anewstudysaysthathavingademanding,unstableandthanklessjobmaymakeyoueve
计算并填写下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