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教唆乙的儿子(11岁)打丙(7岁),造成丙受轻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5-08-21  40

问题 甲教唆乙的儿子(11岁)打丙(7岁),造成丙受轻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应当承担丙的医疗费
B、甲、乙构成共同侵权
C、如果乙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甲、乙应当对丙花费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D、对于丙花费的医疗费,甲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乙的儿子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规定,选A项。B项错在:对于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由教唆、帮助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责任,此时不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C项错在:如果乙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的是“相应”的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D项错在:甲是侵权人,应当由甲承担侵权责任,此时乙的儿子不承担责任,如果乙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也应当由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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