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法庭调查应遵循之步骤。(武汉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05-05  14

问题 简要回答法庭调查应遵循之步骤。(武汉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法庭调查阶段是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陈述和证人提供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各种证据材料,宣读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全面核实证据,揭示案件真实情况的一个重要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庭调查顺序,不能随意颠倒或者取消任何一个环节。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法庭调查顺序是: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陈述,依次进行。先由原告口头陈述案件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说明其诉讼请求及理由;再由被告口头陈述案件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或反诉的,说明其请求及理由;最后由第三人陈述事实或者进行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可针对原告或被告提出答辩理由。 (2)证人出庭作证。凡能出庭的证人均应当出庭作证,因故不能出庭的,其证词应由法庭当众宣读。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书证、物证的出示由法警进行,视听资料由法庭当庭播放,通过当庭质证进一步审核其证据能力。 (4)宣读鉴定意见。鉴定人出庭时,鉴定意见由其宣读;当鉴定人缺席时,可以由合议庭成员宣读。 (5)宣读勘验笔录。勘验笔录一般由勘验人员或者审判人员直接当众宣读。 审判长应当就法庭调查阶段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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