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甲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4:1。另外,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总金额300万元,将其中的100万元工程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甲公

admin2013-11-19  42

问题 2011年9月甲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4:1。另外,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总金额300万元,将其中的100万元工程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2011年9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选项 A、1500
B、1800
C、2600
D、300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特殊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时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计税贴花。所以甲公司2011年9月应缴纳印花税=1000×1/5×0.3‰×10000+(300+100)×0.3‰×100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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