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31
38
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B、辩护律师因涉嫌伪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C、某区公安机关根据停车场的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车团伙,该图像资料属于证据
D、甲冒充乙的好友,通过QQ骗取了乙一万元,其QQ记录了诈骗过程,该聊天记录属于证据
答案
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3款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A项错误。该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B项正确。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其中C项属于视听资料,D项属于电子数据,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属于证据。故C、D两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sH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均采取双罚制,既对单位处以罚金,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下列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的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民事纠纷调解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公文的传阅方式,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一2人作为辩护人。下列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是()。
对于下列选项中的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
【材料一】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和长征初期红军力量遭受的严重损失,引起了广大干部和战士对王明军事路线的怀疑和不满,纷纷要求改换错误的领导。同时,在长征途中毛泽东对执行王明军事路线的一些领导同志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他们很快觉悟过来。在这种情况下
将要大学毕业的孙某被某公司聘用,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由双方另行议定。2015年7月1日起,孙某上班,不久便与同事李某确定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
京剧,又称平剧、京戏,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戏曲剧种,分布地以北京为中心,遍及全国。清代乾隆五十五年起,原在南方演出的三庆、四喜、春台、和春四大徽班陆续进入北京,他们与来自湖北的汉调艺人合作,同时接受了昆曲、秦腔的部分剧目、曲调和表演方法,又吸收了一些地方民间曲
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是()。
随机试题
有关一个DNA分子的Tm值,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某些苔藓、地衣、藤类和高等有花植物,借助吸根着生于树干、枝、茎以及树叶上,进行特殊方式的生活,生理关系上与依附的林木没有联系或很少联系,这是
CurtCarlson,thewealthiestmaninMinnesota,ownedahotelandtravelcompanywithsalesreachingintheneighborhoodof£9bi
桑寄生、五加皮除均可祛风湿外,还具有的功效是()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至少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想象发展的初级阶段在()。
不属于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是()。
根据奥苏伯尔的成就动机理论,如果某一学生为赢得老师的夸奖或认可而努力学习,则该学习具有()
面向对象型的程序设计语言具有数据抽象、信息隐蔽、(36)等特征。作为运算单位的对象应具有下列特性:(37)、(38)、(39)。(40)是面向对象型的语言。
Mr.Smithgavehiswifefiftypoundsforherbirthday.Thedayafterherbirthday,Mrs.Smith【C1】______shopping.Shequeued【C2】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