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某(19岁)是好朋友,二人为了过瘾、兜风,曾偷开他人汽车,后来将车送回。一次,偷开他人车辆之后,二人因醉酒并在争夺方向盘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大爷撞成重伤。二人心里害怕,不敢回家,于是开车逃到外地,后又不慎将车丢失。到外地后,二人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于是

admin2014-04-02  27

问题 与张某(19岁)是好朋友,二人为了过瘾、兜风,曾偷开他人汽车,后来将车送回。一次,偷开他人车辆之后,二人因醉酒并在争夺方向盘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大爷撞成重伤。二人心里害怕,不敢回家,于是开车逃到外地,后又不慎将车丢失。到外地后,二人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于是二人商量如何能弄到钱花。一次,二人欲对一中年男子行抢,遭到该男子的反抗,二人将该男子杀害后,从其内衣兜内翻出3000元美金和一名片。从名片上得知,该男子系一私营企业老总,二人按照名片上的联系方式,给该男子的妻子打电话:“你的丈夫被我们绑架了,今下午六点前务将20万现金送至东郊立交桥底下,并藏于该桥桥洞,否则我们就撕票!”其妻子不敢怠慢,将20万藏于该立交桥下,临走时还用力拍了拍,查看是否埋的严实。其藏钱的一系列举动正好被恰在该桥附近散步的闫某发现,待该妻子走后,闫某将20万取走。后来李某行为败露,被家人带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张某只字未提。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李某、张某、闫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选项

答案1.李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偷开车辆,并将车丢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为了抢劫私营企业老总,将其杀害,构成抢劫罪。之后向该老总的妻子索要20万现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某虽自动投案,但只交代了自己的行为,而对同案犯张某未提及,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 总之,对李某应以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此外,由于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因其不得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张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偷开车辆,并将车丢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张某为了抢劫私营企业老总,将其杀害,构成抢劫罪。之后向该老总的妻子索要20万现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总之,对张某应以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 3.闫某将私营老总妻子埋藏的20万现金取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4项的规定,李某与张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多次偷开车辆,又将车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的;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因此,李某和张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李某和张某杀害私营企业老总的行为,应定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5.绑架罪包括了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勒索财物的情况,它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已经将被害人杀死,然后声称绑架了该被害人,并进而向其近亲属等提出勒索请求的,应定敲诈勒索罪而非绑架罪。所以,李某和张某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6.他人有意埋藏于特定地下、且具有占有的意思的财物,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埋藏物。行为人不法取得该财物的,成立盗窃罪而非侵占罪。所以,本案中闫某构成盗窃罪。 7.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否则,不能认定为自首。本案中李某仅交代了自己的行为,没有供述同案犯张某的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8.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而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由于只有17周岁,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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