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与张某(19岁)是好朋友,二人为了过瘾、兜风,曾偷开他人汽车,后来将车送回。一次,偷开他人车辆之后,二人因醉酒并在争夺方向盘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大爷撞成重伤。二人心里害怕,不敢回家,于是开车逃到外地,后又不慎将车丢失。到外地后,二人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于是
与张某(19岁)是好朋友,二人为了过瘾、兜风,曾偷开他人汽车,后来将车送回。一次,偷开他人车辆之后,二人因醉酒并在争夺方向盘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大爷撞成重伤。二人心里害怕,不敢回家,于是开车逃到外地,后又不慎将车丢失。到外地后,二人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于是
admin
2014-04-02
27
问题
与张某(19岁)是好朋友,二人为了过瘾、兜风,曾偷开他人汽车,后来将车送回。一次,偷开他人车辆之后,二人因醉酒并在争夺方向盘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大爷撞成重伤。二人心里害怕,不敢回家,于是开车逃到外地,后又不慎将车丢失。到外地后,二人很快将身上的钱花光,于是二人商量如何能弄到钱花。一次,二人欲对一中年男子行抢,遭到该男子的反抗,二人将该男子杀害后,从其内衣兜内翻出3000元美金和一名片。从名片上得知,该男子系一私营企业老总,二人按照名片上的联系方式,给该男子的妻子打电话:“你的丈夫被我们绑架了,今下午六点前务将20万现金送至东郊立交桥底下,并藏于该桥桥洞,否则我们就撕票!”其妻子不敢怠慢,将20万藏于该立交桥下,临走时还用力拍了拍,查看是否埋的严实。其藏钱的一系列举动正好被恰在该桥附近散步的闫某发现,待该妻子走后,闫某将20万取走。后来李某行为败露,被家人带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张某只字未提。
请用刑法理论分析李某、张某、闫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选项
答案
1.李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偷开车辆,并将车丢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为了抢劫私营企业老总,将其杀害,构成抢劫罪。之后向该老总的妻子索要20万现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某虽自动投案,但只交代了自己的行为,而对同案犯张某未提及,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 总之,对李某应以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此外,由于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因其不得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张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偷开车辆,并将车丢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张某为了抢劫私营企业老总,将其杀害,构成抢劫罪。之后向该老总的妻子索要20万现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总之,对张某应以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 3.闫某将私营老总妻子埋藏的20万现金取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4项的规定,李某与张某为了过瘾偷开他人车辆,将车辆送回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多次偷开车辆,又将车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的;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因此,李某和张某撞伤老大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李某和张某杀害私营企业老总的行为,应定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5.绑架罪包括了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勒索财物的情况,它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已经将被害人杀死,然后声称绑架了该被害人,并进而向其近亲属等提出勒索请求的,应定敲诈勒索罪而非绑架罪。所以,李某和张某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6.他人有意埋藏于特定地下、且具有占有的意思的财物,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埋藏物。行为人不法取得该财物的,成立盗窃罪而非侵占罪。所以,本案中闫某构成盗窃罪。 7.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否则,不能认定为自首。本案中李某仅交代了自己的行为,没有供述同案犯张某的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8.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而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由于只有17周岁,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q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陈虎生于1984年10月21日,是某县甲村人,于2000年11月12日同王庄村村办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虎试用期为1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10小时,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实行计件工资,若陈虎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
该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为()。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耗费与获得的收益之间关系指标的是成本费用利润率。该比率越高,表明企业耗费所取得的收益越高。该公司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为()。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运用净现值指数法进行分析,甲、乙两个项目()。乙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年。
孙李二人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事实是()。法院责令孙李二人证明当时确在练习摔跤,此要求()。
仲裁委员会接受贸易公司保全财产的申请后,应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仲裁裁决作出后,建材公司可以以()为由,申请撤销该裁决。
现有A、B两个长期投资方案,其初始投资额分别是10万元和20万元,项目有效期分别为5年和10年,每年现金净流量分别为4万元和5万元。假设两个投资项目均在投资当年一次投入完工并产生经济效益,资金成本均为12%.,项目结束时均无残值。则决策者()。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由企业或事业组织一方将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王某自1985年以来一直受雇于X市Y县的W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2月10日,王某要求与W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w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2月底。此
下列内容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的是()。
随机试题
Nightfollowsdayasa________ofnaturallaws.
A.蠕动B.分节运动C.容受性舒张D.集团运动E.蠕动冲大肠中速度快、传播远的运动形式是
下列哪项不是前列腺增生的排尿症状
下列组织T1比脂肪长的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能享有的政治自由是()。
假设无风险收益为5%,投资人最优风险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为15%,标准差为25%,试求:假设投资人需要构造标准差为10%的投资组合,则投资最优风险组合的比例是多少?构造的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是多少?
自然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没有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可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公告期为()
Whatisprobablytheman’sposition?
Whatisthespeaker?
A、Designgardensforpeople.B、Openabicyclestore.C、Savesomemoney.D、Findoutwhathewants.B对话中,女士问男士有没有想做的事情,男士回答他想开一家自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