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08年1月1日与地处某镇的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期限5年,承包费5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名称,仍以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有关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承包期内由王某负责

admin2009-03-25  24

问题 王某2008年1月1日与地处某镇的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期限5年,承包费5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名称,仍以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有关益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承包期内由王某负责,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加工、销售,资产总额750万元。2008年王某的经营成果如下:
(1)销售自产机械设备,开具普通发票共计152.10万元。
(2)取得仓库出租收入20万元;销售废旧包装箱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
(3)购买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15.6万元。购买包装箱,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0万元。
(4)经营成本20万元(不含工资和三项经费),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广告费6万元,业务宣传费3万元。
(5)年均雇佣职工30人,支付年工资总额64.4万元;王某每月领取工资0.80万元。实际发生福利费9.21万元,实际发生工会经费1.48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
(6)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7.38万元(含印花税)。
(7)2007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额为4.82万元。
另外,王某将从拍卖机构获得的打包债权予以处置,其中处置了A企业的债权,收款8万元(向甲企业购置债权10万元,该批债权面值15万元,其中A企业欠甲的是9万元,B欠甲的是6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0.23
B、1.39
C、0.36
D、1.33

答案D

解析 应缴纳增值税
=(152.10+23.4)÷(1+17%)×17%-15.6-6.80
=3.10(万元)
应缴纳营业税=20×5%=1(万元)
应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10+1)×(5%+3%)=0.33(万元)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
=1+0.33=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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