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国有信用社支部书记沈某以业余揽储为由,从本信用社领取空白手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若干,采取存入小额现金后截留存单客户联的方法获得若干空白手工存单客户联,并在客户联上偷盖了本信用社储蓄专用章。高息引存,并用截留的客户联虚填存款数额,伪造客户资金存入信用社的
某国有信用社支部书记沈某以业余揽储为由,从本信用社领取空白手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若干,采取存入小额现金后截留存单客户联的方法获得若干空白手工存单客户联,并在客户联上偷盖了本信用社储蓄专用章。高息引存,并用截留的客户联虚填存款数额,伪造客户资金存入信用社的
admin
2015-09-30
15
问题
某国有信用社支部书记沈某以业余揽储为由,从本信用社领取空白手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若干,采取存入小额现金后截留存单客户联的方法获得若干空白手工存单客户联,并在客户联上偷盖了本信用社储蓄专用章。高息引存,并用截留的客户联虚填存款数额,伪造客户资金存入信用社的假象,之后将储户的存款据为己有。那么对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选项
A、伪造金融票证罪
B、贪污罪
C、金融凭证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
B
解析
伪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这两个罪名与贪污罪无论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还是在犯罪客观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在本案所述的情形下却较难分辨。因为从表面上看,沈某用截留的客户联虚填存款数额,其制作的存单本身是虚假的,似乎成立伪造金融票证罪;沈某将虚假的存单交付给储户,储户陷入错误认识而将存款交给沈某,似乎该行为也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另一方面,沈某侵吞的是储户的存款,而依照法律的规定,储户存款应被视为信用社的公共财产,沈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侵吞,似乎也涉嫌贪污罪。但从实质意义上看,储户将钱款交给沈某之后,存款关系就已成立,沈某是否将其入账不会对储户享有的债权产生影响。因此沈某实质上系侵吞了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才是其犯罪的真正受害者,所以应认定贪污罪的成立。另外沈某制作假存单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但由于该行为是贪污公款的手段行为,所以该罪与贪污罪成立牵连犯,应适用从一重的处罚原则。即应以贪污罪论处。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m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宋某犯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在此案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过程中,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下列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甲以乙诽谤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2008—卷二—37,单)
肖某放火案中,肖某的辩护人拿出精神病医院对被告肖某所作出的关于肖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诊断书,来证明肖某在作案时正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则该诊断书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甲公司在一次市政府所举行的管道燃气供应的招标活动中中标,但参加投标活动的乙公司对此次招标活动不满,欲向市政府就此次招标活动申请听证。下列各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盗割止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甲应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某甲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服刑期间发现其有身孕;某乙被判处缓刑;某丙被判处拘役;某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服刑期间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以下所列情形,行为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有:
某甲抢劫某乙,结果某乙是武术学校的教练,某甲不是对手,遂跪地求饶,某乙仍气愤不过。继续对乙拳打脚踢,某甲哀求不得,摸到地上的一块砖头向某乙砸过去,将某乙砸伤。则某甲行为属于( )。
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数码相机1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彩电1台(价值20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以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实的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是()。
甲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2001年7月27日考验期满。考验期间,甲某没有故意犯罪,井遵守监规。其服刑所在的监狱于当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7月29日,甲某因琐事与同监舍的乙某殴斗,并将乙某的一只眼睛打瞎。对甲某的处理是
随机试题
借款人的权利包括()。
在头部,当瞳孔直上入前发际0.5寸,神庭穴与头维穴连线的中点是:
外伤受邪引起的痉证,汉称"金创瘈疭",隋称"金创痉",至何代定名破伤风?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或者利息时,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证券公司()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者利息。
问卷中答案设计应满足的原则有()。
对培训效果进行反应评估的方法不包括()
【2014年湖南华阳.判断】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情境中学生学习心理的科学。()
已知矩阵A的伴随矩阵A*=diag(1,1,1,8),且ABA—1=BA1+3E,求矩阵B。
以下fun函数的功能是将形参s所指字符串内容颠倒过来voidfun(char*s){inti,j,k;for(i=0,j=strlen(s)_______;i
The215-pagemanuscript,circulatedtopublisherslastOctober,______anoutburstofinter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