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03-31  32

问题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本题中以下简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一)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二)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的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人民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案中,赵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符合上述规定第1项的情形,因此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选项A正确,为应选项。
      《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本案中周某在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不再属于上述规定中不公开审理的范围。B项中,赵某虽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但是审判时已经满18周岁,已不属于未成年人,也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l款规定的情形,本案应当公开审理。B项是错误的。
    考生在以后审题时,一定要注意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情况和不满18岁的情况,《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已不再是原《刑事诉讼法》“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而是凡是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岁的案件,都不得公开审理。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下,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在经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可以派代表参加。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提出上诉等诉讼权利。在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经审判长许可,法定代理人可以发表意见。”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设置席位。”第3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据上述条文可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因此,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但在本案中,赵某庭审时已满18周岁,不再属于“未成年被告人”的范畴,他已具备完全诉讼行为能力,不需要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诉讼权利,因此,对赵某进行审判不必通知其法定代理人,选项C错误。同理可知,审判已成年的赵某,也无须通知其监护人到场,选项D错误。
    考生在做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时,要注意《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增加了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时的情况,即“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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