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5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而拒绝付款。为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货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

admin2009-03-12  39

问题 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5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而拒绝付款。为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货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山西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山西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如果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提起诉讼,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山西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是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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