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4年7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800元,奖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 (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

admin2015-05-31  31

问题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4年7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800元,奖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
(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2008年1月投资80万元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合同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
(5)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
已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3800—3500)×3%=9元
B、[(3800+600)-3500]×3%=27元
C、[(3800+600+300)-3500]×3%=36元
D、[(3800+600+300+900)-3500]×10%一105=105元

答案D

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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