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以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
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以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
admin
2016-01-15
20
问题
李甲之子李乙因无证驾驶李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将汽车扣留,当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李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原告起诉时,不可以采用下列哪些理由?( )
选项
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答案
A,B,C
解析
本案中警察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A、B、C选项错误。李甲若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因此李某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系已取得甲国国籍且在甲国有住所的华人。2003年2月,周某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广州,未留遗嘱。周某在广州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甲国留下一栋住房、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据查,周某在甲国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
孟某,为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则他不得兼任的职务是哪些?()
在法律意识中影响、决定法律意识的水平、性质,而占据主导地位的是()。
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主体的意志而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04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04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随机试题
按照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关系来分类,可把观察法分为参与观察法和()
列举三种重命名文件的方法。
幽门梗阻的患者,因长期呕吐常易发生的异常变化是【】
患者,女,38岁,初产妇。因胎动明显减少1天入院。检查:血压95/65mmHg,脉率110次/min,胎膜已破,胎儿左枕前位,头先露S+2,胎心率100次/min。胎心检测提示多个晚期减速,子宫体压痛,宫口开大3cm。询问病史了解到:24小时前有大量清亮液
具有疏散风热功效的药物是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项传输设备安装工程,共有2个站,合同约定工期为70天。项目部编制了进度计划(见下图),资源配备如下表所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人工成本按平均600元/天计算,本工程单机和系统调试租赁同一仪表,租赁费为2000元/天。工程开始后
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之一是施工工期长,其原因主要有()。
2001年底,我国民营企业的总户数约比2000年底增长了( )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先週行われた結婚式では、有名なアナウンサーが司会を務めました。
A、Ahousewife.B、Asinger.C、Ateacher.D、Amusician.D读选项可预测是问人物的身份。短文开篇就提到Midori小时候喜欢玩妈妈的小提琴,她妈妈那时是一个年仅30岁的职业音乐人(a30-year-o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