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精工机械制造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礼品手表。2008年8月为某部委制造纪念表300只,每只不含税9000元;制造国宾表12只,每只不含税价1.5万元;为某银行成立100周年特制尊贵金表2只,消耗黄金59克,不含税价合计18万元;赠送某关系企业一只光电

admin2009-01-24  20

问题 某精工机械制造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礼品手表。2008年8月为某部委制造纪念表300只,每只不含税9000元;制造国宾表12只,每只不含税价1.5万元;为某银行成立100周年特制尊贵金表2只,消耗黄金59克,不含税价合计18万元;赠送某关系企业一只光电纯银手表,无同类售价,成本利润率为20%,成本为8689元。则上述业务共应缴纳消费税为(  )。

选项 A、66769元
B、68952.23元
C、74606.7元
D、72000元

答案C

解析 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赠送客户的手表没有售价,按组价计算组价=8689×(1+20%)÷(1-20%)= 13033.5(元)>1万元,该手表属于高档手表,应征收消费税。
上述业务共应缴纳消费税=(12×15000+ 180000+13033.5)×20%=7460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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