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因与丈夫金某不和离家出走。一天其女(时龄12周岁)前来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鼠药毒杀金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金某的饭中,金某食用后中毒死亡。其女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定罪处罚正确的是:( )。

admin2015-09-30  45

问题 被告人刘某因与丈夫金某不和离家出走。一天其女(时龄12周岁)前来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鼠药毒杀金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金某的饭中,金某食用后中毒死亡。其女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定罪处罚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某授意本无犯意的未成年人投毒杀人,应根据《刑法》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对被告人刘某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B、刘某授意未成年人以投毒的方法杀人,属于故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同时,由于被授意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对被告人刘某应单独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
C、刘某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投毒杀人,由于被教唆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唆使人与被唆使人不能形成共犯关系,被告人刘某非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应按其女实行的故意杀人行为定罪处刑,并且不能适用《刑法》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D、刘某的行为是间接正犯,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但应同时适用《刑法》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选项A,刘某授意本无犯意的女儿投毒杀人,由于其女儿(时龄12周岁)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刘某与女儿不构成共同犯罪,刘某不是教唆犯,而是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不适用《刑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该选项错误。选项B,刘某教唆他人实施危害行为,有明确的内容,不是单纯传授行为方法,不是传授犯罪方法罪,该选项错误。选项C,该选项说法正确。选项D,根据上述分析,该选项说法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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