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

admin2017-05-15  18

问题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A公司公章及其财务负责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公司于2月20日与公益机构C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30万元用于救灾。3月4日,B公司将该支票交付C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月5日,C基金会为支付向D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6日,D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公司向D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月10日,E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F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月11日,F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的A公司及其财务负责人的签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大学先后向E、D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后F大学向C基金会追索,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公司和A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无权向B公司追索。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是票据债务人,故不应承担票据责任。 C基金会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B、C双方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B公司不得撤销,C基金会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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