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坐落于县城,已知该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该酒厂发生如下业务: (1) 购入高度薯类白酒100吨,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 51000元,已认证。 (2) 收购红薯一批,收购凭证注明价款共 410

admin2009-02-15  30

问题 甲酒厂坐落于县城,已知该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该酒厂发生如下业务:
   (1) 购入高度薯类白酒100吨,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 51000元,已认证。
   (2) 收购红薯一批,收购凭证注明价款共 41000元。人库并筛选分类。
   (3) 委托另一村办酒厂生产的20吨高度薯类白酒制造完成,提供该批原材料成本 50000元,提货时支付加工费加税合计2000元(发票未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4) 订购包装箱一批,取得非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款已付,货未入库。
   (5) 支付上述包装箱运费5000元,取得运输发票。
   (6) 领用40吨购入的高度薯类白酒和30吨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度薯类白酒勾兑成200吨低度洒。
   (7) 销售低度酒1000箱(每箱20瓶,每瓶0.5公斤),每箱含税售价200元。
   (8) 将150箱低度酒发给职工做福利,另将100箱低度酒做礼品送给关系单位。
   (9) 发出包装箱200个,每个收取押金 50元。
   (10) 当期到期末收到包装箱30个,账面押金1500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留抵18552.22元
B、应纳19787.26元
C、应纳18902.22元
D、留抵22302.22元

答案A

解析 ①增值税进项=51000+41000×13%=56330元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购买包装箱未入库,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其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②增值税销项=[(1000+150+100)×200+200×50]÷(1+17%)×17%=37777.78元发出的包装箱进行不含税换算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③当期应纳增值税=37777.78-56330=-18552.22元  即当期留抵增值税1855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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