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村民周某和杨某系高中毕业,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也未经过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在2003年私自开办了一所学校。所用教室主要是村里长期不用的危房,房内光线昏暗,学生用的是砖椅、石桌,教学条件十分简陋,而且还将一、二年级混合在一个教室学习,教育质量特别低下。后

admin2021-08-08  45

问题 某镇村民周某和杨某系高中毕业,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也未经过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在2003年私自开办了一所学校。所用教室主要是村里长期不用的危房,房内光线昏暗,学生用的是砖椅、石桌,教学条件十分简陋,而且还将一、二年级混合在一个教室学习,教育质量特别低下。后来县教委经过查处,对周某和杨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该学校。
请结合有关法律知识:
对周某和杨某的行为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根据我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包括公民个人在内的社会力量办学,但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在教育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办学经费等方面的条件。但是周某和杨某在不具备设置学校的基本条件,也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学校,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开办的学校是非法学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Ra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教育法学题库教育类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