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dmin2015-09-19  37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选项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解析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故CD错误。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故B错误。对于A项,当事人取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合法权益的方式收集的证据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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