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有关英国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下有关英国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0-06-14
20
问题
以下有关英国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作为英国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普通法的特点是程序优先于权利,且效力高于衡平法。其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结果,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作用重大
B、衡平法简单灵活,伸缩性大,是大法官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判例法
C、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颁布,推动了制定法的发展。虽然在效力上制定法高于判例法,但制定法的解释依赖判例法,判例法对制定法起到完善、补充的作用
D、作为陪审制度发源地,英国实际上的最高法院是上议院
答案
A
解析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与普通法相比,衡平法只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但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故选项A错误,其余三项都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贩与顾客发生争执,互相殴打。小贩因身强力壮,欲置顾客于死地。该顾客见自己打不过,爬起来夺路而逃,该小贩穷追不舍。顾客在无路可逃时,掏出随身携带的铁棒转身一棒,将小贩打昏在地。对该顾客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作品,能视为在中国首先发表?()
农民王某与其于用拖拉机将西瓜运到县城卖,刚刚到县城,就被一伙小混混围住,硬要低价购买,王某不同意,并暗示其子到城关派出所报案。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对王某之子说,警察已经下班,派不出人。王某之子哭着她了回来,小混混得知派出所不愿干预,就一哄而上,将西瓜一抢而光
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对银行的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描述的各种情况中,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是()
以下权利的行使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王诚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两年期满后,没有故意犯罪,也没有遗漏罪名,那么关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变更程序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特征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Whatismeantby"investmentinstruments"?
关于全身性感染相关性器官功能衰竭评分(SOFA)认识错误的是
膀胱癌侵犯精囊时,CT表现不正确的是
称为“众方之祖”的医学典籍是()。
干式报警阀组除按照报警阀组安装的共性要求进行安装、技术检测外,还需符合哪些要求?
下列职务不能成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是()。
下列可以启动VisualBasic的方法是
Whatdoesthistablecompare?
Britainhasannouncedthatitistocancelabout200millionpounds’worthofdebts【T1】______itbypoorerCommonwealthcountrie
"Wehavebeenignoringthebiggestglobalhealththreatofthe21stcentury."Thiswasthemessagespelledoutinareportlau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