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2005年2月去世,其妻王雪2010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4间、摩托车1辆、牛2头。张明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王雪在2004年发表小说《乡间趣事》,获得稿费1万元。该小说于2004年6月完成初稿,8月定稿,9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11月经版权登记。张明

admin2017-06-16  30

问题 张明2005年2月去世,其妻王雪2010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4间、摩托车1辆、牛2头。张明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王雪在2004年发表小说《乡间趣事》,获得稿费1万元。该小说于2004年6月完成初稿,8月定稿,9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11月经版权登记。张明、王雪夫妇生有一子张大诚,于2005年4月病故(此时,张明的遗产尚未分割)。张大诚生前与李芳婚后育有一子张小宝。王雪患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赵安及改嫁儿媳李芳养老送终。4间房屋于2012年被拆迁,拆迁单位与李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李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0万元。
张明的伤残补助金和王雪的稿费的性质应如何确定?(     )

选项 A、伤残补助金和稿费均为个人财产
B、伤残补助金和稿费皆为夫妻共同财产
C、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稿费为个人财产
D、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可知,本案中,张明的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王雪的稿费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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