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admin
2018-04-20
28
问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2014年卷二第18题)
选项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本题中,甲使用的是以本人的名义开设的信用卡,不属冒用他人信用卡,也不属以另外三种方式使用信用卡的情况。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选项B错误。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从而行为人取得了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题中,是乙主动将信用卡交给甲保管的,对于乙来讲,甲不存在欺诈。另外,该信用卡是以甲的名义开设的,银行柜台向甲交付钱款的行为完全符合相关业务规则,也不存在受骗的因素。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
选项C错误。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本题中,该银行卡一直由甲保管,并未侵害乙的占有,不构成盗窃罪。
选项D正确。《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乙将信用卡交给甲保管后,信用卡以及信用卡中的财产都在甲的保管之下,甲将信用卡中的钱财据为已有,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L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公共秩序是指()。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具有哪些权力?()
我国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从下列选项中的哪几种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
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某省新修订的《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须按程序申领换发。要想继续行政执法,有关人员应重新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此外,对于“粗暴、野蛮”执法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下关于此事的表述中,
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宪法性法律主要有下列哪些情形?()
国家机构领导人的权力交接制度和权力负责制度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我国《宪法》对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对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不属于寄生虫病的流行特点的是
班轮运价是一种垄断性运价,租船运价是一种市场运价。()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的《招股说明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按信用支付方式分类,公司信贷包括()。
SoonafterstartinghisjobassuperintendentoftheMemphis,Tenn.,publicschools,KrinerCashorderedanassessmentofhisne
“教书”与“育人”是()的关系。
好的散文不会让读者感到与作者生疏。作者在描摹眼中世界的同时,也在清晰地勾画着自身的影像。实际上,________,无论作品本身是优是劣。“作者形象”并不等同于作家的自画像,它是作家灵魂的投影,是展现在文字中的一种人生境界,是写作视角和阅读视角综合的结果。填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其意义。
A、 B、 C、 A图片A是桌上一把尺子,图片B是桌上一杯水,图片C是桌上一本书。
Theinterview—about3minutesInthisparttheinterlocutorasksquestionstoeachofthecandidatesinturn.Youhavetogive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