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5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价款1000元,成本800元,货款已收到; (2)收取大华公司汇来的A产品的预付款20000元; (3)为销售货物支付运费1000元,并取

admin2013-06-10  33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5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价款1000元,成本800元,货款已收到;
(2)收取大华公司汇来的A产品的预付款20000元;
(3)为销售货物支付运费1000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
(4)进口一批原材料,已知该批原材料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00元,关税税率为20%。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

选项 A、6730元
B、18630元
C、21812.05元
D、23730元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50000+50000×20%=60000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60000×17%=10200元。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每件不合税价款1000元×100件×17%=17000元。
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7000-10270=6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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