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admin2017-03-07  42

问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2014年试卷二第18题)

选项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答案D

解析 乙借用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那么在法律上甲就占有了乙的财物。对自己在法律上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只可能成立侵占罪。甲是持自己的银行卡到银行去取钱的,所以甲不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银行职员也没有被骗,所以甲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或者诈骗罪。故,甲构成侵占罪。
    陷阱点拨:考生对本题争议很大。大家都认为乙虽然请甲保管银行卡,但乙并没有将密码告知甲,这说明该卡是乙的卡,而不是甲的卡。所以,甲的取款行为应该被认定为盗窃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
    但是,乙用甲的名义办理银行卡时就应当知道在法律上卡里的钱都是甲的。即使他设置了密码,甲也可以使用合法的手段修改密码。进而取出这些钱。由于这些钱实际上是乙的,所以乙的行为相当于请甲代为保管自己的钱财。所以。甲构成侵占罪。
    很多考生认为即使卡是甲的,钱也是银行占有的,所以甲不能成立侵占罪。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对于自己的卡来说,占有卡就等于占有卡里的钱。否则,我们每次去银行取款就都构成犯罪了。但对于别人的卡来说。占有别人的卡不等于占有别人卡里的钱。因为只有通过冒用的犯罪手段才能真正占有卡里的钱。所以,将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里的钱非法取出来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参见2013年试卷二第1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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