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十五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身亡,金某应当( )。

admin2022-09-14  22

问题 金某(十五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身亡,金某应当(          )。

选项 A、负相对刑事责任
B、不负刑事责任
C、负完全刑事责任
D、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金某年满十五周岁,所以负相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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