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2009年卷一54题,多选)

admin2017-11-28  25

问题 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2009年卷一54题,多选)

选项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答案A,B,D

解析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法以社会为基础,法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因此,选项A正确。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因此,选项B正确。
    社会是由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复合体,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领域以及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和发展变化,都要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法律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或与其他社会现象无关。法也要受到政治、科技的影响,故选项C称“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说法错误。为了有效地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还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宗教、道德、政策等)进行配合。正是通过与经济、科技、文化和政治等社会领域,以及政策、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的互动,法律才可有效调整社会。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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