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

admin2017-03-20  14

问题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对本条中拉人头传销与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中多层次计酬方式的理解。

选项

答案对于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方式,其与本条中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拉人头传销应当是非罪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虽然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二者却有极大不同,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区分:一是从是否需要缴纳入门费上加以区分;二是从产品销售是否实际存在、商品定价是否基本合理、有无退货保障等方面加以区分;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是否依据产品的销售业绩加以区分;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是否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上加以区分。对于多层次计酬的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不能认定为犯罪;而对于拉人头传销的非法传销组织必须予以取缔,其组织者、领导者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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