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8-08-04
28
问题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 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五节中的地役权的设立。《物权法》规定,地役权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由于地役权的设立时间是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故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地役权一并转让。故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选项A、B正确。同年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已有在先地役权的丁公司,由于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设立的地役权并未进行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地役权不得对抗丁公司,故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不再享有地役权。而甲公司已于同年4月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甲公司6月不可能再享有该地役权。故选项C、D错误。本题选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A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8岁的孩子小辉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辉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刑罚的目的是消灭犯罪。
我国刑法对外国人没有效力。
客体既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
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关于利用职权使无罪的人受到追诉的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表述错误的是()。
(2014年单选23)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消灭原因的情形的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超出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所能理解的程度时,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随机试题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对于工程的施工设计阶段和运营管理阶段,往往需要用数字成图法测绘()乃至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或专题图。
雇主要求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将招标风险转移给投标人,在风险管理中属于()。
结构指标反映项目对经济结构的影响,主要包括()等指标。
听觉的适宜刺激包括()。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科学家和心理学家长期以来一直未解开一个谜团——为什么我们会忘记童年发生的事情?这是人生之中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时光。目前,两位科学家认为他们揭开了谜底。他们指出,生命初期大脑记忆中枢的细胞快速生长。这意味着早期存在的大脑记忆细胞之间的关
贫困地区由于其自身经济条件落后,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那么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阅读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是发展有序还是困难重重,是_________还是均衡向前,是_________我们去调查了解的一个问题。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2015年3月19日上午,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湾海域,正在海边散步的市民发现,在灵山岛附近,海平面出现几座高楼状的物体,原本空荡的海平面突然出现这样的奇景,多数人猜测这是“海市蜃楼”_“海市蜃楼”是一种因光的折射和全反射形成的自然现象,是地球上物体反射
在三级结构/两级映象体系结构中,对一个表创建聚簇索引,改变的是数据库的(47),通过创建视图,构建的是外模式和(48)。(47)
WhatkindofEnglishschoolsarewementioninghere?PupilsnormallytaketheGCE"0"levelattheageof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