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20-01-24  27

问题 关于电子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应提前征得受送达人同意
B、电子送达地址应当经受送达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C、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
D、电子邮件、传真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答案A,B,C,D

解析 ACD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B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故正确答案为 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9g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