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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31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31题)
admin
2017-06-13
44
问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31题)
选项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答案
A
解析
国籍的取得是一个人获得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资格。根据我国《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姜某是中国人并定居在甲国,仍具有中国国籍,其女出生在甲国,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即具有甲国国籍,则不再具有中国国籍;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未获得甲国国籍的,则具有中国国籍。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陷阱点拨]本题虽然主要考查了国籍的取得原则,但是也间接考查了国籍丧失的情况。注意姜某在甲国定居这一条件表明姜某仍是中国公民,在他国定居并不意味着丧失中国国籍,这是解答本题的前提条件。国籍取得一般有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两种原则,本题故意设计了姜某之女出生地、血统不一致而导致国籍冲突的客观情况,要求依据我国法来判断。考生可能不熟悉《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但一般都了解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也可依据这一理论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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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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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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