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刘某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仅登记在罗某的名下。此后夫妻感情不和,刘某遂申请更正登记,未获更正,刘某又申请异议登记,成功异议三十日后,罗某欲变卖房屋,联系到赵某,赵某表示愿以市价购买,但是因房产证由刘某保存,暂时无法完成过户登记,遂先办理预告登记。后因

admin2022-04-21  44

问题 罗某、刘某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仅登记在罗某的名下。此后夫妻感情不和,刘某遂申请更正登记,未获更正,刘某又申请异议登记,成功异议三十日后,罗某欲变卖房屋,联系到赵某,赵某表示愿以市价购买,但是因房产证由刘某保存,暂时无法完成过户登记,遂先办理预告登记。后因房价上涨,罗某欲将房屋出卖给出价更高的胡某,并托人办理了过户登记。结合本案事实。关于房屋权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如果罗某于异议有效期内变卖房屋与赵某,则赵某无法善意取得该房屋
B、现在罗某于异议有效期后变卖房屋与赵某,则赵某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
C、因为罗某、胡某已完成过户登记,故胡某继受取得该房屋
D、虽然罗某、胡某已完成过户登记,但是该房屋仍为罗某、刘某共同财产

答案A,D

解析 异议登记后,可以阻却第三人善意取得。本案当中,房屋属于罗某、刘某二人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之物,除非协商一致或者为了日常生活所需,否则个人名义处分属于无权处分,显然罗某是无权处分,在满足善意取得的其他条件后,赵某原本可以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由于刘某申请了异议登记,能够阻却善意取得,最终赵某不能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而,A选项错误。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四:(1)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2)第三人主观善意;(3)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受让;(4)不动产已经完成登砂动产已经完成交付。本案当中,罗某虽然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过户登记(预告登记不能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只能影响物权变动),尚未达成善意取得的第四个条件,因此,物权尚未变动,赵某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因而,B选项错误。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人的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受影响。本案当中,赵某与罗某签订买卖合同后就相应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此后罗某未经赵某同意将相应房屋卖给胡某,依据上述规则,罗某的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亦即即便达成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三个条件,物权也不发生变动,胡某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此,房屋仍是罗某、刘某二人共同共有。因而,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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