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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与李强于2015年8月1日签订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15年8月15日交房屋钥匙,于2015年8月30日办理过户登记。王明依约将钥匙交给李强,但王明事后后悔,于2015年8月20日与张林签订了甲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现张林起诉李强,请求李
王明与李强于2015年8月1日签订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15年8月15日交房屋钥匙,于2015年8月30日办理过户登记。王明依约将钥匙交给李强,但王明事后后悔,于2015年8月20日与张林签订了甲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现张林起诉李强,请求李
admin
2019-02-28
39
问题
王明与李强于2015年8月1日签订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15年8月15日交房屋钥匙,于2015年8月30日办理过户登记。王明依约将钥匙交给李强,但王明事后后悔,于2015年8月20日与张林签订了甲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现张林起诉李强,请求李强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明与张林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B、因李强已拿到房屋钥匙,所以张林无权要求李强返还房屋
C、李强应当追究王明的缔约过失责任
D、王明将房屋过户至张林名下的行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
王明与李强签订的甲房屋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据此A错误;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变动方式为登记。虽然王明将房屋交付于李强占有,但是李强仍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王明将甲房屋过户给张林,属于有权处分,张林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张林有权要求李强返还房屋,李强可向张林追究违约责任。据此B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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